香港公司被除名了怎么辦?需要申請恢復嗎?還是可以置之不理?香港公司被政府除名了,建議按照正規流程,對公司辦理合法注銷手續。
1、補交香港公司年審費用和罰款
香港公司被除名,說明已經有好幾年沒有年審,那肯定是需要先補交多年欠下的年審和罰款的費用,每年至少是3~5千人民幣。
2、開始申請恢復香港公司
在香港公司年審和罰款繳清后,可以開始申請恢復香港公司。
根據不同的情況,申請恢復香港公司主要分兩種方式:
(1)向法院申請恢復:當香港公司已撤銷注冊(主動注銷),但公司的銀行帳戶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確必要的理由,可考慮根據《公司條例》相關規定,向高等法院申請頒令恢復公司的注冊。或者當欠債公司已撤銷注冊、剔除注冊和解散時,此債權人可在欠債公司被撤銷后20年內向法院申請頒令恢復公司的注冊,或將公司名稱恢復列入登記冊,以及其他適當的命令。
(2)行政方式提出申請恢復:主要適用于長期未年審導致被政府強制除名。根據2014年新《公司條例》,長期未年審導致被政府強制除名可申請以“行政方式恢復”,這是一項新程序,公司注冊處處長可藉此以行政方式把公司恢復列入公司登記冊。
3、香港公司恢復后,申請公司注銷
香港公司恢復后,如果打算繼續使用,就需要每年正常年審和做賬審計報稅。不使用就申請把公司關閉了,避免再有麻煩。香港公司超期年審,且被除名的話,恢復、補交的政府罰款比較多,所以按正規程序辦理下來費用會比較高的。
總而言之,注冊香港公司如果不需要了最好走流程申請注冊,如果因為逾時未年審或未掛水牌等原因造成公司被除名了也不能置之不理,需要將罰款繳納了再申請注銷,否則后果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