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報稅的時候如果沒有經營活動是可以提交零申報報表的,零申報的好處是可以為香港公司節稅,但是如果香港長期申請零申報會有什么風險呢?如果有經營活動但還是提交零申報稅表會有風險嗎?香港公司零申報和不活躍報告有什么區別?
零申報是直接將稅表零申報給稅局的,而不活躍報告是指在稅表零申報的基礎上,再讓會計師出具一份不活躍審計報告,并且將二者一并遞交香港稅局。
香港公司稅務零申報
零申報是指香港公司在申報利得稅稅表的時候并沒有出具任何的審計報告,遞交政府的報稅文件也只有利得稅表,無任何提供香港政府查閱的資料,嚴格來說是違反香港公司條例規定的。但是如果您的香港公司并沒有開立銀行賬戶,也沒有實際運營,那就不會有任何影響。
香港公司不活躍報告
香港公司不活躍報告是由香港持牌審計師出具的,不活躍報告是能證明公司經營狀況的審計報告。作為填報利得稅表的依據以及作為提供給稅局查閱的證明,出具不活躍報告主要是證明公司沒有經營,所以沒有利潤,因此無需繳納稅。
香港公司要進行稅務零申報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而香港公司有產生經營那么就不符合零申報的條件,是不能夠進行稅務零申報的操作,被稅務局查出,后果嚴重可視為逃稅。建議還是根據香港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來辦理稅務申報工作。
違規進行零申報的后果:
1、被銀行查處:
為防止銀行自身卷入不必要的麻煩,銀行通常的做法就是即刻關閉該公司的銀行賬戶,防止受到牽連。
2、被稅務局查處:
追究股東和董事隱瞞真實應繳納稅務情況的法律責任,輕則處以3倍應繳納稅金的罰款,并強制補交過往年度的審計報告,而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香港稅局具有7年追查期限,如果公司不幸被稅局抽查到香港公司有運營還做零申報,那么稅局通常會要求公司提供以前所有年度的財務報告與審計報告。如果您的香港公司沒有如實申報,并且公司有利潤的話,那是要受到“瞞稅”的罰款的,罰款最高5萬港幣,另外應繳稅款3倍,董事最高監禁3年。
因此如果您的香港公司有開立銀行賬戶,有運營,那就一定不可以做零申報,至少也要做不活躍報告。因為不活躍報告有審計報告可以提供政府檢閱并保留,而零申報無任何文件可供查閱,所以香港稅局會抽查零申報的公司。
其實香港的稅種極少,一般國內在香港注冊的香港公司只需繳納利得稅,而且稅率極低,只有在香港購買了房產才需要繳納物業稅,因此沒必要為了少繳納極少數額的稅而冒風險讓香港公司面臨被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