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優才計劃申請條件:
1.根據本計劃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周歲,無犯罪紀錄;
2.申請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持有關范圍的學士學位;
3.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
4.可以獨立負擔其本人及受養人(如果有)在香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無需依賴香港公共援助。
5.10萬人民幣以上的資產證明。
香港優才計劃申請流程:
1.申請人進修優才評分自測,移民顧問根據評分參考,準備合適的方案
2.雙方簽訂服務協議,申請人提交本人及受養人相關資料文件
3.文案組整理整套申請資料及簽署后的申請文件提交香港入境處,申請計劃進入甄選程序
4.申請人獲得原則性審批后,安排申請人進行面試輔導并出席香港入境處面試,提交相關資料
5.獲發簽證,根據結果,獲批準的申請人可獲發逗留香港的簽證
6.綜合計分制的申請人首次獲批有24個月的逗留許可,后續的續簽模式通常以2+2+3的形式。屆滿7年后可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
香港優才計劃續簽
香港優才計劃分為兩套計分制度,分別是綜合計分制和成就計分制。港府對通過成就計分制拿身份的杰出人士特別優待,一般直接給予8年有效身份,無需續簽,滿足在港“通常性居住7年”后可以直接申請換永居身份。
而綜合計分制成功后獲得2年的居留簽證,在首個2年逗留期限接近屆滿前四周內向入境處提交申請并遞相關證明文件,證明其滿足在港居住為港貢獻要求,即可成功申請延期逗留,居留簽證以2+3+3年的形式進行發放。
此外,綜合計分制下申請人若滿足留港2年或以上并在前一年凈收入達到200萬港幣,即屬于頂尖人才類別,換發的居留簽證模式為2+6年,申請人滿足要求第7年可以申請轉永居。
對于申請優才計劃的申請人來說,續簽的有力憑證為在港工作和生活的相關文件,而因每位申請者的條件不同,資料的準備也是因人而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