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備案的過程中有不少知識要點需要注意,如備案登記需要多長時間?備案的有效期限是多久,對申請備案人有哪些要求等。
1、備案需要的時間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規定,備案通知應在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出具,但受理之前,發改部門可以在收到項目申請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要求補充提供材料;因此,發改部門的辦理時限為12個工作日。根據商務部3號文的規定,商務部門辦理境外投資備案的辦結時限為3個工作日。備案通過后,發改委和商委還需要制證和送達,因而至申請人收到證書可能還需要額外的10個工作日。更重要的是,由于ODI申報材料復雜,審批部門需要實質審核,可能還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因此辦理ODI的私募管理人應至少預留4-6個月的時間。
2、備案的有效期限
ODI證書有效期均為兩年,自頒發之日起算,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應在期限屆滿前30個工作日申請延期。因此,私募管理人應在證書頒發之日起兩年內完成境外投資,否則應申請延長證書有效期。
3、最終投資目的地的選擇
商務部門頒發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中會載明投資的最終目的企業和所屬地區/國家,紅籌結構搭建最終目的地一般為香港,但也有項目將開曼公司申報為最終的投資目的地。根據實務經驗,申報香港為最終的投資目的地更有利于通過。
4、前期費用的匯出
前期費用一般出現在境外新設和并購中,如果私募管理人需要支付前期中介費用、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保函等,在境外投資辦理完成之前即需要匯出該等費用,管理人應向銀行申請。需要注意的是,累計匯出金額超過300萬美元的或超過對外投資總金額15%的,需要先行完成發改委的備案和私募管理人注冊地的外管局審批,方可購匯支付,且前期費用納入投資總額中。
5、申請人的要求
公司和合伙企業可以作為ODI的申請人,實踐中大量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以合伙企業的形式完成ODI備案。但合伙企業作為申請人時可能需要提供額外的申請文件,包括工商調檔文件(含合伙協議、股權架構)、普通合伙人的營業執照、執行事務合伙人的身份證明等。需要注意的是契約基金模式無法直接進行申請。
6、投資標的之限制
根據《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74號),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因此,私募管理人在選擇投資標的時,必須知曉屬于限制投資的范圍,采用具備一定實力及資產規模以及運營效益的實體作為境外投資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