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證其實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指公證機關依據當事人的申請要求,依法對房產進行證明.經過公證的房產,當事人就能夠避免很多風險,那您知道房產房產如何公證嗎?
房產公證如何辦理?
1、公證申請。
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2、公證受理。
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關鍵提示: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也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
3、公證審查。
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4、出具公證書。
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房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1、當事人各方的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2、涉及房地產開發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國家有關機關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3、涉及房地產預售、銷售的,提交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等。
4、涉及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證明。
5、涉及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
當事人申辦房產公證時,應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當地的地方性法規、政策,并按公證員的要求提供與公證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
房產進行公證在很多情況下都需要辦理,繼承離婚分割財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