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成立辦事處的要求
中國公司可以在印度注冊辦事處,通過辦事處建立一個與客戶,或者印度供應商的溝通橋梁,代表本公司在印度進行聯絡活動。(需求:這類公司主要適用于提高公司知名度,為后期公司發展做準備,通過前期市場調查為后期開闊印度市場做鋪墊的客戶)
注意事項:在印度,辦事處不能用來進行商業活動,也不能獲取盈利,所有的支出都需要中國的母公司承擔。
印度注冊分公司的要求
如果中國公司希望在印度進行商業活動,那么可以選擇在印度建立分公司這一方式,分公司由印度儲備銀行負責審批。
分公司可以進行的商業活動類型:B2B銷售,市場營銷,售后服務,中國公司在印度的代理商,還可以對母公司進行技術支持等。
分公司可進行的活動范圍:
1.進出口商品
2.提供專業的咨詢服務
3.開展母公司從事的研究工作
4.代表母公司作為其在印度的買賣代理
5.促進公司集團之間的技術、財務合作
6.提供IT服務并開發軟件
7.為集團提供技術支持
注意事項:
(1)需和母公司進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2)分公司不能在印度從事零售業務以及生產加工業務;
(3)所得稅,按照外國母公司稅率進行征稅,轉移定價規定也適用于分公司;
(4)設立分支機構時,必須在機構開始運作5個工作日內像所在州的警察局長提供相關活動報告。
注冊印度公司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在文件公證認證這一項,如果代理沒有說明清楚并審核每項文件的具體形式、內容要求,很可能在花了大量時間金錢后,你的文件還需要返工,再付一次認證的高額費用和時間。
2.每次公司核名保留的時間只有20天,如果公司注冊材料沒有及時認證好(超過了20天),認證的材料里含有第一次核名通過的公司名稱,如果第二次提交核名無法通過的情況發生,認證的文件同時也就作廢了,或者有些客戶做好了資料認證一直拖著不去印度,導致最后人過去了但是資料過期了。
3.絕大多數的印度代理不熟悉中國國內的外匯管制規定,中國的自然人如果沒有香港賬戶是不能對外進行直接投資的(就算完成轉賬注資也完不成銀行KYC審核),除了在香港注冊SPV公司(投資公司)除外,很多客戶在委托當地代理后以大陸自然人作為股東注冊了印度公司,導致最后公司無法注資(印度的公司是要求實際注資)。
4.向印度公司注冊處提交公司成立文件時,印度的公司注冊處可能提出這樣那樣的異議,這時候考驗你的代理是不是負責的時候到了,代理需要根據異議的原因起草專業的澄清信來應對,如果代理不專業或者拖拉,那么就請客官做好漫長的等待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