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業因為在創業初期忽略了商標注冊,導致以后想注冊的時候發現已經被他人搶先一步注冊了,面對這種商標被搶注了的情況企業該如何應對呢?是只能放棄重新設計新的商標嗎?但是重新設計商標不管是從市場客戶認可方面還是從成本方面來說都是不劃算的,那么有什么應對商標被搶注的解決方法嗎?
在找到解決方法之前,先來找出通常商標被搶注的形式有幾種:
1、搶注未注冊商標
其他人或企業在市場中已經享有一定名聲的品牌,被搶注者率先注冊成商標,等回過頭想起時,已經晚了。
2、搶注已注冊商標
商標注冊分為國內商標和國外商標,它決定了該商標能在哪些地區獲得保護,但除了這些地區外的其他地方是無法獲得保護的,因此給了搶注者機會。
3、搶注馳名商標
搶注馳名商標更復雜。馳名商標在他國或地區被他人搶先注冊后,該馳名商標的原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能否在該國或地區獲得保護,讓搶注者有機可乘。
4、搶注其他在先商標權利
一些人會利用法律空白惡意登記了其他權利,如將他人設計專利或著作權注冊成商標,這也屬于商標搶注的一種行為。
應對商標被搶注的方法
找到商標被搶注的形式,再根據實際情況來采用相應的處理方式,應對商標被搶注的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種:
1、對未獲準注冊的商標可以提起異議
對于搶注事件中,商標已經被搶注,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注冊的公司而言,可以通過對搶注者申請提起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根據我國《商標法》,注冊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行政總局下屬的商標局的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期時間為三個月。
另外提醒一下被搶注的公司,在提起商標異議的時候,千萬記得以自己的名義同步提起一個商標申請,因為即便異議成功,也只是作廢了搶注,你自己還是需要申請一下商標。
2、已經獲得注冊的商標可以提起撤銷程序
如果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公告期,獲得注冊了,此時創業者可以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撤銷申請。商標法對撤銷申請有五年的限制規定,即如果商標獲得注冊時間超過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搶注為由進行撤銷。另外對于商評委的裁決,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還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對于注冊商標撤銷,同樣建議被搶注者同步提起一個商標申請,以便在搶注商標被撤銷后自己可以獲得此商標。
3、全面完善的申請商標保護品牌
創業公司應當在創業之初就把主要的產品和服務申請商標。很多時候,創業者因為資金緊張,沒有申請商標,這對公司的發展是重大隱患,現在互聯網競爭異常激烈,如果被競爭對手搶注了商標,然后持續投訴,對公司發展的打擊會非常巨大。另一種是申請不足,即雖然申請了服務類別,但關聯類別沒有申請,比如教育類軟件,只申請了第41類的教育類,但沒有申請第9類,此時被人搶注第9類軟件類還是會很麻煩。
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商標是你的
1、對方商標所有人是否和您有某種經濟利益關系,比如商業往來關系,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其可以通過某種方式知曉您的商標及經營范圍的證據。注意最好不要是泛泛的。
2、您的商標在對方商標申請日之前使用的證據。證據上必須能夠顯示在對方注冊之前使用的時間。
3、您具有其他有關該商標的權利的證據,比如該商標是一個圖形商標,而您具有其著作權,并且著作權最好能有登記證書;如果文字商標,您具有商號權、姓名權等等。因為根據《商標法》,商標的注冊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
4、知名度的證據,能夠證明您這個商標已經在市場上具有了很高的知名度與美譽度。主要以廣告為主。鑒于當今創業很多都是互聯網的相關行業,后臺的數據流量也可以,但一定要有時間,最好是在對方商標申請日之前的知名度證據。
雖然商標被搶注可以有應對解決方法,但是不管是提出異議還是申請撤銷商標程序,都不一定能夠成功,簡單地說就是花錢花時間了也不一定能夠把商標搶回來。所以瑞豐德永提醒大家,最好的方式就是未雨綢繆,創業之初就做好知識產權保護的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