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審計的條件
經營海外公司都繞不開稅務的問題,盡管新加坡稅率低,稅種少,但是該做的業務一樣也不能少,如做賬、審計、報稅、年審等都需要按要求完成才能達到合規經營新加坡公司的要求。不過新加坡公司和香港公司有一個不同點就是,新加坡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需要做審計的,只有達到這些要求的公司才需要按要求遞交審計報告給新加坡政府:
1.全年總收入小于或等于1千萬新幣;
2.全年總資產小于或等于1千萬新幣;
3.雇員人數小于或等于50人。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規定,同時滿足以上其中2項規定的私人有限公司或集團公司無需審計。
而符合以下任意一條件的新加坡公司都需要審計:
1.新加坡公司及其所屬集團總銷售額和總資產大于新幣1000萬;
2.新加坡公司及其所屬集團總銷售額大于新幣1000萬且員工人數大于50人;
3.新加坡公司及其所屬集團總資產大于新幣1000萬且員工人數大于50人。
新加坡公司做賬
1.公司財年/會計年結日
新加坡公司做賬期是12個月,成立首年做賬期間不低于6個月,或不超過18個月。
2.新加坡財務報表要求
新加坡官方語方是英文,公司的財務報表也需要用英文編制,遵詢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FRS),未達到強制審計要求的,需要出具董事報告。
3.新加坡公司做賬頻率
原則上新加坡政府并沒有強制要求做賬頻率,不像國內需要做月賬或每月申報,做賬的頻率取決與公司管理層要求。但需要在每年召開的AGM前編制好年度報表或審計報告,用于政府的年檢申報。
4.資金合法性問題
根據新加坡政府關于反恐反洗錢規定,銀行款項進出應嚴格按照要求,提供相應單據、合同以及一切證明資金來源和付款合理合法性的證明。
5.做賬需要的資料
新加坡公司做賬需要提供銷售、采購合同及其相對應的票據、提單或送貨單,每月的銀行對賬單、管理費用票據,及所有跟公司運營相關的費用包括銀行借款,房屋租憑,購買固定資產等等。
新加坡公司審計的類型
新加坡公司審計,按公司類型分類一般有三種類型,即豁免審計、小型公司審計和休眠公司審計。如果要申請豁免審計就要滿足新加坡定義的小型公司的要求。
1.新加坡小型公司
新加坡小型公司是指年營業額低于500萬新幣,且股東人數少于20個自然人(且不存在公司入股)的新加坡公司。對于這樣的小型公司,可根據新加坡公司法205B及205C章的審計豁免條款,豁免該公司的帳務審計工作,而直接提交該公司的會計帳表及稅務申報表進行報稅。
2.新加坡非小型公司
對于不符合小型公司定義的非小型公司,則需要對該公司的賬目進行審計(與香港公司一樣,也需要符合資格的財會人員進行此項工作),并將審計結果與會計賬冊、稅務申報表一同遞交新加坡稅務局(IRAS)進行稅務申報。
如果按執行主體新加坡審計可以分為:政府審計、獨立審計和內部審計。事務所審計一般視為獨立審計,事務所接受政府或企業內審委托,參與到政府審計或內部審計中。新加坡政府要求部分企業向政府匯報經營情況的這類審計就是政府審計。
新加坡公司對審計師的要求
1.新加坡公司注冊成立后,須在三個月內任命至少一名審計師,豁免公司除外。
2.審計師必須是會計與企業監管(ACRA)批準的注冊會計師或來自相應會計師事務所。
3.如果董事未能如期任命審計師,則任何公司成員都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請,為公司指定審計師。
4.審計師需要審核公司的財務報表是否符合財務報告標準,并提供對公司財務狀況和業績真實且公平的看法。
5.審計師的審計報告書必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完成,并附在財務報表上。
6.審計師有權訪問公司所有的會計記錄,或根據審計目的從公司管理層處獲取所需信息。
雖然新加坡公司不像香港公司那樣都需要做審計,但是也是有非常多細節需要注意的,而做賬就是一個繁瑣的過程,需要很多單據證明等,建議有分類保存單據的習慣,這樣在做賬的時候就會方便很多,也能降低單據丟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