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作出兩項命令,以實施香港分別與塞爾維亞及格魯吉亞簽署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該兩項命令將于十月二十三日刊憲。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一日)說:「全面性協定可確保香港及協定伙伴的居民無須為同一收入兩度課稅,并使他們在從事跨境經貿及投資活動時,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和節省稅款。」
這兩項命令將于十月二十八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后審議程序。全面性協定須待香港及協定伙伴各自完成有關的批準程序后生效。
香港分別于二○二○年八月及十月與塞爾維亞及格魯吉亞簽訂全面性協定。有關香港與塞爾維亞及格魯吉亞的全面性協定內容摘要載于附件。
完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附件內容:
香港與塞爾維亞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內容摘要
在該協定下:
香港公司按照該協定在塞爾維亞所繳付的稅款,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征收的稅項,從而避免雙重課稅;
在一般情況下,塞爾維亞向香港公司居民徵收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上限分別為5%或10% (視乎其控股比例而定)、10%,以及5%或10%(視乎特許權使用費的性質而定);以及
香港居民如在塞爾維亞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無須在塞爾維亞課稅。
香港與格魯吉亞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內容摘要
在該協定下:
香港公司按照該協定在格魯吉亞所繳付的稅款,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征收的稅項,從而避免雙重課稅;
在一般情況下,格魯吉亞向香港居民徵收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上限為5%;以及
香港居民如在格魯吉亞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無須在格魯吉亞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