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業務需求,注冊海外公司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四種:
1、外貿企業,收支外匯
2、拓展海外市場,建立國際品牌
3、降低企業稅收
4、實現公司海外上市
海外公司的優勢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外貿企業,可以選擇香港或BVI等島嶼,成本相對較低,貿易操作、資金進出相對較自由。
2、品牌宣傳,加深客戶對品牌的印象和知名度,建議選擇香港、英國、美國、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公司註冊。這些國家在世界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對於品牌的營銷非常有優勢。
3、稅務籌劃,建議選擇島國公司。比如BVI、薩摩亞、塞舌爾,這些離岸公司不需要做賬納稅。
4、融資上市,建議選擇開曼群島,上市流程較為寬鬆,相對於其他離岸公司更有助於企業的上市發展。
5、跨境電商,建議選擇貿易國或者島國公司。由于美國亞馬遜公司的發展,一般選擇美國公司註冊較多。
6、投資移民,建議選擇新加坡、美國、德國、澳大利亞、英國、法國等,這些國家適合移民,註冊公司均可享受一定政策上的優勢。
注冊海外公司進行稅籌規劃主要考慮一下幾個方面:
1、匯總納稅方面:
海外公司(子公司)和當地企業為國家履行納稅義務,其他人也將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子公司的收益和虧損是不能計入母公司所得稅匯算的納稅申報中,在子公司分紅時可以就子公司已在當地繳納的所得稅進行間接抵免。
海外公司(分公司)一般無需以獨立的企業身份在所在國納稅,收益或虧損可以并入總部進行匯總納稅,境外分公司在當地國繳納的所得稅可以在總部匯總納稅時進行抵免,若分公司是短時間(不超過6個月)履行經營,不構成當地常設機構的話,甚至可以不在當地繳納所得稅。
2、法律主體方面:
海外公司(子公司)是法人企業主體,在項目國獨立進行承擔相關法律社會責任,不會影響波及母公司及總部(有擔保等責任的除外)。
海外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主體,其在當地國家的法律義務最終由總部承擔。
3、商業安排方面:
海外公司(子公司)作為當地的企業,在與母公司進行特許權收費、債務、勞務等商業安排方面比分公司更能得到當地稅務機關的認可,因此子公司可以有更多方法、更靈活地將合理的利潤轉移回總部。
4、退出機制方面:
總部轉售境外子公司的股權增值部分通常可以享受較為優惠的資本利得稅率,而分公司無法通過股權整體出售,只能出分公司所屬資產,通常涉及流轉稅及所得稅,且稅負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