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香港優才計劃,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的申請人,可選擇以「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接受進一步評核。每名申請人只能在同一時間提交一份申請,并只能在同一次申請中選擇以一種計分制進行評核。
成就計分制
本計劃亦為具備超凡才能或技術并擁有杰出成就的個別人士,提供另一套申請來港的計分制度。這類別的申請人可選擇以「成就計分制」接受評核。此計分制的要求極高,申請人如被視作符合下段所述此計分制所列的其中一項要求,可獲取245分,不符合者則不會獲得分數,而不能取得分數的申請人,其申請會即時被拒絕。
如符合下述要求,可依此計分制獲取分數:
a.申請人曾獲得杰出成就獎(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或
b.申請人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同業肯定,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例如獲業內頒發終生成就獎)。
續簽:首次即可獲準在港逗留8年,可以申請續簽,也可以在滿7年后申請永居。
綜合計分制
1、年齡(最高30分)
2、學術/專業資格(最高 70 分)
3、工作經驗(最高75分)
4、人才清單(最高30分)
5、語言能力(最高20分)
6、家庭背景(最高20分)
續簽:首個3年逗留期限屆滿時申請續簽,即3+3+2,滿7年可申請香港永居。
綜合計分制設有最低及格分數,有興趣申請的人士,應先評估其個人資歷是否已達到最低及格分數,才提交申請。最低及格分數可能會不時更改而不作事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