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群島擁有獨特、健全、靈活的稅務制度及司法制度,以及完善的金融、法律專業服務,第五大金融中心,使得開曼成為全球離岸信托界的先鋒。
開曼信托的特征
信托的可撤銷或不可撤銷性
開曼信托可能是可撤銷或不可撤銷的。
如果信托是可撤銷的,委托人可以在撤銷生效之日終止信托并重新獲得信托財產的所有權。
不可撤銷的信托不能被撤銷,在某些情況下(通常出于稅收原因)使用這種形式的信托是有利的。
保護人的使用
信托委托人可能希望確保對受托人的某些核心權力進行控制,無論是對信托財產的處置做出決策的權利的還是日常行政性管理的權力。這可以通過要求受托人在行使此類權力之前獲得第三方的同意來實現。這樣的第三方通常被稱為信托的保護人(下稱“保護人”)。保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因信托而異,應在信托文書的條款中明確表達。
保留權力
根據信托文書的條款,委托人可以為他/她自己保留某些權力(或授予他人此類權力),并且開曼已頒布立法確認保留此類權力不會事實上無效。
常見的保留權利包括:添加和刪除受益人、更改受益人類別、更改管轄法律、變更信托管理屬地以及拒絕對受托人的特定行動表示同意的權力等,這些權力都被法律明確承認可以保留。在信托財產的投資和信托基金產生的收入分配方面,委托人也可以保留指導受托人的權力。
私人信托公司
有一部分超高凈值人士及家族,出于對受托人提供極高私密性和安全性服務的需要,會選擇自己成立信托公司,作為其家族信托的受托人。這些公司被稱為“私人信托公司”(Private Trust Company, 下稱“PTC”)。
私人信托公司乃有限公司,其唯一目的是擔任特定信托或相關組別信托的受托人。
開曼信托的用途
財富傳承
很多有能力處理自己資產的委托人可能會擔心繼承人在自己去世后是否有同樣能力合理處置財產。通過建立信托,使得委托人在自己有生之年保留對資產的控制權力,并在委托人去世時,資產由委托人信任的受托人或專業機構承擔信托財產的保全及投資責任。
資產保護
設立信托可以起到重要的資產保護功能。只要信托的設立不是以欺騙債權人為目的,并且委托人不為自己保留撤銷信托或以其他方式收回信托資產等不受限制的權力,通過設立全權信托的方式將資產法定所有權轉讓給受托人,可以使得信托資產在未來出現債務糾紛或委托破產的情況下不被債權人追索,并且在委托人發生家庭關系破裂的情況下使個人資產受到保護。
避免遺囑認證手續
根據法律,自然人擁有的資產通常在死亡時被“法定繼承”或根據其遺囑的條款進行“遺囑繼承”。如果自然人在世界多個國家/地區持有資產,則會造成在資產所在的每個國家/地區就該自然人的資產進行法定分割或遺囑認證的情形,此種情形是是及其繁瑣、昂貴和耗時的。
強制繼承權
在開曼,信托持有的資產可以按照委托人希望的任何方式進行分配。來自具有嚴格的法定繼承或宗教繼承國家的個人可能希望在其有生之年,為其繼承人打造一份不同于其所在國法律規定的資產分配方案。通過在開曼建立信托,財產授予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希望實施財產分配計劃,這就是開曼著名的“強制繼承權”規則。
防止資產不當分割
建立了大型企業的創業者可能有一些對企業經營感興趣的子女,而同時有一些對企業經營不感興趣的子女。創業者可能希望使子女公平受益,但不希望他們中的任何人將其在家族企業中的利益進行不當處置,例如在創業者去世后低價出售給其他非家族成員。這種安排可以通過設立家族信托來實現。
協助管理資產及控制支出
由于年齡、體弱或揮霍,許多人可能不適合管理自己繼承的財產。信托結構可以讓受托人通過控制信托資金的使用方式來幫助管理受益人資產和保存家族財富。
信托的商業用途
信托在商業領域也有一系列用途,在全球資本市場中,我們經常見到大型公司通過設立信托:
? 為員工提供福利和激勵措施(例如員工福利信托和員工股票期權計劃);
? 作為管理企業養老基金的工具;
? 作為投資基金的平臺,讓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大型投資組合(例如基金、單位信托)的股份來分散投資風險;
? 在銀團貸款下為借款人的利益持有借款人資產的擔保;
? 作為一種“孤兒”機制,將資產“置于資產負債表外”,并用于創建“破產隔離”的結構。
開曼信托架構
財產授予人
信托的財產授予人(或“委托人”)是信托財產的原始所有者。委托人創建信托,也可能根據信托條款受益。
受托人
受托人是接受信托財產“法定所有權”的個人或機構,他們有權根據信托條款持有、管理和分配信托財產。開曼信托通常由受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CIMA”)監管的持牌受托機構管理,或者由在開曼成立的私人信托公司(“PTC“)管理。
受益人
信托受益人一般為特定人士或特定人群,甚至可以是特定目的。受益人享有信托財產的“實益所有權”。
信托條款
信托條款通常由信托文書或信托契約記錄,其中詳細列出了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及其他各方的權利及義務。信托條款通常會明確信托的受益人群體和/或設立信托的目的。
信托設立會涉及很多復雜繁瑣的內容,包括法律,稅收,企業架構,資產分配,人員分配等一系列內容,必須由專業機構進行協作,謹防信托無效或被刺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