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作為作為東盟最大的經濟體,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低成本的年輕勞動力和不斷擴大的內需市場,加之印尼政府近些年努力改善當地營商環境,使得外國投資者對印尼的投資熱情大增,2022年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到位總額達456億美元,創歷史新高。本文將為您介紹外商投資印尼時設立公司類型的選擇。
在印度尼西亞,外商可通過3種商業模式設立運營實體,分別為外商投資有限公司(PT PMA) 、代表處(KPPA)、 本地公司(PT PMDN)。
外商投資有限公司(PT PMA)
外商投資有限公司(PT PMA)是印尼唯一允許外資100%持股的法律實體。PT PMA的設立受關于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的第40/2007號法律監管。
若投資者計劃創造收益、利潤,或在印尼直接進行生產經營和盈利的活動,則需要設立一家PT PMA公司。需要注意的是,該公司所經營行業會受到印尼外商投資負面清單DNI的嚴格限制,每個行業對于允許的經營活動和外國人持股比例最高限額有著明確規定。例如,制造業可允許外商投資且最高持股比例100%,貿易類公司可在印尼當地自己經營批發銷售且最多只能67%由外資控股。
PT PMA公司是外商在印尼設立公司最常見的選擇類型,通常需要至少2名股東(可為自然人或法人),1名董事及1名監事。
代表處(KPPA)
代表處(KPPA)是由外國母公司在印尼當地設立的辦事處。KPPA適用于外國投資者和企業主在印尼擴張初期做一些市場調研或設立PT PMA前期籌備工作,但不能有參與商業交易的行為,比如銷售、簽訂合同、收款、開發票等。
設立KPPA沒有最低資本要求,不需要股東和董事,其經營范圍須和外國母公司經營范圍保持一致。
本地公司(PT PMDN)
考慮到一些經營領域是不對外國投資者開放的,在這種情形下,外國投資者可以在印度尼西亞設立一個本地公司(PT PMDN)來開展相關業務。本地公司的股東須為印尼本地自然人/法人,通常外商參與其中的方式是通過特別協議的名義為資產保障。
本地公司的優勢在于所經營行業不受投資負面清單DNI的限制,設立時需要至少2名當地股東,1名董事及1名監事。
建議外商投資者在印尼設立公司實體前,事先明確經營活動范圍和現階段設立實體的目的,再對公司類型進行選擇。如果您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取得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