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越來越多內地企業家選擇在香港設立實體公司,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踏出開拓國際市場的第一步。下面先來給大家盤點下注冊香港公司所具有的優勢。
注冊香港公司的優勢
如果該企業同時在內地也有經營中的其他業務,則在香港設立實體公司將會擁有很多好處:
1.地理位置:香港地理上靠近廣東珠三角,可直接連接內地與國際市場;
2.世界級基建:香港擁有一流基建設施,交通便利,物流、通訊發達,更有利于公司拓展業務;
3.法律規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擁有獨立的司法機制,監管制度完善,有利于企業發展;
4.稅制簡單:香港沒有增值稅營業稅及其它附加稅,其目前主要有3種稅:利得稅、薪俸稅和物業稅,并設有免稅額制度,使稅負得以減輕;
5.沒有語言障礙:雙語(普通話/粵語)和三語(普通話/粵語/英語)廣泛應用,溝通方便,吸引內地及境外客戶到香港發展。
香港公司的稅收問題
1.地域來源征稅:
如果香港公司利潤并非源于香港,可豁免在香港繳稅,但并非不需要進行稅務申報。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公司利潤是否來源于香港,須根據有關個案的事實而決定,所以并無一個可以概括適用于各種不同情況的通則。利潤是否于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潤的性質及產生有關利潤的交易的性質所決定。多年來,香港法院都有對確定利潤來源地這個問題作出判決;
2.利得稅率:
有限公司:基本稅率是16.5%,應課稅利潤的首200萬港幣,則只需要按8.25%的稅率繳納利得稅;
非法人企業:若處于集團內,且集團擁有超過一家以上香港公司,則只有一家香港公司能選擇兩層稅率。基本稅率是15%,應課稅利潤的首200萬港幣,則只需要按8.25%的稅率繳納利得稅;
3.無資本收益稅:
香港不征收資本收益稅。若公司有資金用于長期投資,且當中有收益產生,在香港也不需要征稅;
4.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中國香港與全球不同國家及地區簽訂了45份稅收協定,避免企業被雙重征稅。如果有費用和金額是從一個地區支付到另一個地區,則按稅收協定也會提供較優惠的稅率。但協定中也提出了「受益所有人」的概念,表明國內控股公司派股息給香港控股公司時,如要享受稅率優惠,則該香港公司必須是其受益所有人。
5.事先裁定:
若公司經營規模較大,可與香港稅務局溝通事先裁定公司利潤的繳稅方法和比例;
6.年度利得稅申報:
每年只需進行一次,申報限期按公司的會計年結日而定;
7.居民身份證明書:
很多地區需要香港公司提交資料證明是香港稅務居民。在香港成立的公司不一定就是香港稅務居民,因為很多公司業務并非在香港發生,因此不需要在香港繳稅,而且這些公司的董事或高管都不在香港,甚至在香港沒有設立辦公地點,這些情況下,申請香港稅務居民身份證明書可能會遇到困難;
8.離岸收入豁免征稅機制(議定):
若香港公司有離岸收入,例如在外地或者香港以外的其他地區的公司收到知識產權收入、利息、股息和處置收益等,如香港公司未能滿足相關要求,以上被動收入有可能須在香港繳稅。
香港公司合規問題
在當前大環境下,正規合法運營是香港公司注冊及維護的重點,香港公司設立后的維護工作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周年合規:
(1)填寫及提交周年申報表
(2)編制經審核財務報表
(3)舉辦年度股東大會
(4)商業登記證續期
(5)填寫及提交利得稅報稅表
(6)填寫及提交雇主報稅表
(7)更新保險政策
2.持續合規
(1)更改香港公司注冊處注冊資料(高層管理員、股本、公司名稱等)
(2)更改銀行簽字人/雇員
(3)變更公司名稱
(4)更改章程
(5)產生/解除押記
(6)維護法定登記冊、記錄和文件
香港公司注冊與維護表面上并沒有很復雜,但是隨著反洗錢條例與反避稅條例的推行,合規性是不可或缺的香港公司維護的一部分,其重要性也是越發明顯,為了公司的穩定持續經營,為了規避潛在的風險與避免罰款和檢舉,一定要細致做好方方面面的合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