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越來越多的泰國公司期望拓展到東盟以外的地區,融資需求也與日俱增。就尋求海外上市的泰國公司來說,香港是個較受歡迎的地點之一。香港是享譽國際的上市地,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可幫助企業接觸更多投資者。而且香港新推出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機制提供一條具吸引力的上市新途徑,非常適合高增長而未有收入的泰國資訊科技和高科技公司。
香港上市可滿足的需求
1、香港的資本市場活躍,可滿足泰國公司的海外擴展資金需求
香港的資本市場流動性高,可為企業業務擴展提供更大的資金池。與東盟各證券交易所相比,香港的股票市場也非常活躍。2021年,港交所平均每日成交額達177.04億美元,是東盟6家主要交易所總成交額的兩倍多。股票市場活躍,意味IPO的資金池更大,也有利在二級市場進行后續融資。
2、香港可提供更龐大、更多元化的投資者和資金池
香港是區內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可助企業接觸更多日益有興趣投資東盟地區的國際和內地投資者。泰國公司在香港上市,有助他們與真正的國際投資者聯系起來。
3、香港是拓展大灣區和內地市場的融資平臺
許多泰國公司將在香港上市視為在大灣區和中國內地其他地區進一步擴展的重要一步。香港擁有大量國際投資者,包括金融和策略投資者, 他們對內地相關項目有豐富經驗,且興趣濃厚,有利泰國公司為拓展大灣區和內地市場籌集資金。
香港主板上市條件
1、財務規定:據相關部門要求,上市要達到以往三個財政年度最少5000萬港元贏利(近期一年贏利最少2000萬港元,以及前五年總計贏利最少3000萬港元,同時上市時,市值最少做到20億港元) :
2、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為《香港財務報告規則》或《國際性財務報告規則》,運營銀行業務的公司務必同時遵循香港金融管理局傳出的《當地申請注冊認同機構公布財務材料》;
3、運營記錄及高管:在大約前三個財政年度,高管大概保持不變,到近期一個審計年度的擁有權和決策權大概保持不會改變;
4、最少市值:新申請人上市時,證券市值最少五億港元;
5、群眾持倉的市值:新證券上市時,群眾人員持有的股權市值最少是2.5億港元。
香港創業板上市條件
1、財務規定:據要求,創業板申請人須具有不少于兩個財政年度的運營記錄,包含日常運營業務資金注入,于. 上市前,兩個財政年度累計最少達2000萬港元,上市時市值 最少達1億港元;
2、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為《香港財務報告規則》或《國際性財務報告規則》,運營銀行業務的公司務必同時遵循香港金融管理局傳出的(當地申請注冊認同機構公布財務材料》;
3、運營記錄及高管:新申請人需要具有兩個財政年度的運營記錄,高管在近期兩個財政年度保持不變,一個財政年度內擁有權和決策權保持不變;
4、最少市值:新申請人上市時,證券市值最少為1億港元;
5、群眾持倉的市值:新證券上市時.群眾人員持有的股權市值最少為3000萬港元。
香港SPAC上市條件
SPAC申請上市須滿足以下條件:
1、無經營業績要求:《上市規則》的第8.05、8.05A、8.05B及第8.05C條不適用于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即關于經營業績指標(如盈利測試、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市值/收益測試)的要求。
2、禁止向公眾人士營銷及容許其買賣:香港交易所必須要確信已有充足安排,確保SPAC的證券不會向香港公眾人士營銷或容許他們買賣;香港SPAC首次公開發售僅面向專業投資者,且在SPAC并購交易完成之前,只有專業投資者可以交易SPAC證券。
證券的交易單位及認購額不少于100萬元港元。
3、應滿足其他上市條件:《上市規則》第8.07條、第8.13條及第8.23條以及《第18項應用指引》不適用SPAC,除此之外,SPAC應當滿足《上市規則》關于首發上市的其他要求。
4、公開市場規定:SPAC所發售證券在任何情況下均須至少有75名專業投資者,且其中至少20名專業投資者為機構專業投資者,而且機構專業投資者所持證券占比不少于75%。
5、專業投資者:(1)擁有價值不少于800萬港元的投資組合的個人;(2)擁有價值不少于4,000萬港元的資產的信托法團;及(3)擁有價值不少于800萬港元的投資組合或價值不少于4,000萬港元的資產的法團或合伙。
6、發行價及集資額:每股股份的發行價必須至少為10港元;首次發售募資額必須至少為10億港元。
7、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發起人:其在上市時及其后持續地均有至少一名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發起人是持有證監會所發出的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或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牌照的公司;
至少須有一名符合《上市規則》第18B.10(1)條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發起人實益持有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發行的發起人股份的至少10%。
8、特殊目的收購公司董事: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的董事會必須有至少兩人持有證監會發出的牌照,可在證監會持牌法團進行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或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
泰國公司赴港上市,可借助香港的國際金融平臺促進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