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香港優才的條件
只要符合以下5點基本資格就可以申請:
1、年齡:必須在18歲或以上。
2、財政要求:要證明有經濟能力支撐其在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
3、良好品格:不得有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
4、語文能力: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
5、基本學歷:一般要求有大學學位。若沒有學位,而有良好的技術資歷、專業能力及/或經驗及成也可獲考慮。
具體可采用綜合計分制(80分及格,225分滿分)或成就計分制去申請。
注意:符合資格申請并不一定能夠通過獲批。
香港優才甄選流程
1、小組篩選
第一輪由四個專業小組進行初步篩選和審核申請人遞交的客觀材料。包括年齡、學歷、工作背景、語言、家庭情況、是否符合人才清單等打分表中對應的資料證明文件。
若缺失了相關資料,入境處會通知申請補交資料。之后篩出低于80分的申請人,其他人這一輪就算是順利通過了。
2、委員會全員篩選
這一輪由咨詢委員會全體會員參與,再次全面評估申請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專業經驗、未來在香港的計劃,特別是申請人的專長能否對香港社會現況與長遠的社會及經濟需求有所貢獻,然后向入境處處長建議名額的分配。
本輪尤其看重申請人的專才和能力是否能對香港的發展做出長遠貢獻。
獲批后是否需要居住香港
通過優才計劃移居香港后是否一定要在香港居住呢?是否可以經常返回兩地?香港優才的續簽條件相對是很寬松的,入境處審核身份看中的是你是否能為香港作一些貢獻,居住天數不是一個硬性要求,申請獲批之后,申請人可以自由在香港工作、生活。這就是香港優才的一大亮點,申請手續簡單,沒有居住要求。
不過,7年后申請永居時,如果你曾經離開香港連續6個月以上,要在申請表里面填報相關情況,并說明原因。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赴港定居,在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之時都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要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7年或以上。
那怎樣才算“通常居住”在香港呢?
根據入境處規定,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讀書、工作或居留等),不論時間長短,他/她會被視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他/她只是暫時不在香港,仍會被視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所以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優才沒有硬性居住要求,也可以不在香港工作,但不意味著什么都不需要做,如果不能“通常居住”要求則不能續簽,不能續簽則意味著不能在7年后申請永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