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交貨(EXW),是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但通常賣方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或辦理貨物結關。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EXW的成交情況逐漸增多,且海關報關單的成交方式中也有EXW一項,這更加便利了企業的申報。但,采用EXW的方式是否能夠辦理出口退稅呢?
EXW能否出口退稅
根據EXW的貿易術語定義和特性,筆者從資格條件、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四個角度來判斷能否進行退稅。
資格條件——貨物具有退稅率:首先出口商品是具有退稅率的商品;企業具有退稅資格:申報退稅的企業應具有退稅的資格。
信息流——報關單信息流:報關單的成交方式為EXW,且發貨人為出口退稅企業;備案單證流:備妥相關備案單證,以運輸單據為例,最好能夠提供正本提單的影印件,以方便出口退稅管理機關審核。
物流——貨物實際離境(具備運輸單據):貨物實際已經離開關境,這可以通過報關單和備案單證中提及的運輸單據佐證;進入特殊區域(不具備運輸單據,通過報關單證體現):貨物進入特殊監管區域或能夠退稅的特殊監管場所,通過報關單、備案清單等申報單據佐證。
資金流——收匯:出口退稅的企業申報并且收匯;確認銷售:出口退稅的貨物確認銷售。
EXW下出口退稅額的計算
根據出口退稅額的計算規定,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應退稅額。FOB與EXW的換算公式為:FOB=EXW+國內段的運費+國內段的保費(如果需要)+清關費用。
根據貿易術語的定義,EXW和FOB之間的差異主要在于國內段的運保費和出口清關手續——FOB賣方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裝上船)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因此,如果報關單成交方式是EXW,那么,計算FOB為基礎的出口退稅額時,要考慮國內段的運費、保費和出口報關費用,盡管這些費用不是由賣方承擔的。
由于EXW的特殊性,可從以下兩種計算方法中選擇:
一種是前述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應退稅額。這種計算方法的好處是穩定;缺點則是將中國出口貨主不承擔的國內段運費和保費納入到出口退稅額,但實際上國內段運費和保費并不是中國出口企業的收入,這等于擴大了出口退稅的計算,容易造成國家經濟損失。
另一種是不以FOB作為出口退稅額的基礎,而是以EXW作為出口退稅額的基礎,更好地符合國際貿易實際,更準確地提供出口退稅額的計算基礎。這樣計算的好處是不會造成國家利益受損;但其缺點是增加了管理成本和負擔,即新增出口退稅額計算基準。
EXW下辦理出口退稅手續的備案單證
由于出口的運輸和通關手續是由買家辦理的,那么運輸單據也由買方取得,作為出口退稅申請的賣方,在取得運輸單據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難;同時,按照貿易術語的定義,清關手續也是由買方安排的。
按照EXW貿易術語,買方應該安排出口清單,但為了方便出口退稅考慮,買賣雙方通常提前約定由賣方協助報關,并以賣方的名義辦理出口報關手續,即賣方作為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發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