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消費稅JCT改革將生效,讓很多賣家都開始行動起來,紛紛開啟注冊模式,但是對于JCT的了解還是少之又少,下面針對大家想了解的一些問題匯總了一下,給大家做個詳細的解答:
法人番號和JCT稅號是什么關系?
首先,法人番號相當于是一個企業號, 但是這個號碼和JCT稅號將會是同一個號碼且只有一個字母的區別。
JCT稅號可以理解為消費稅發票號, 只針對有開發票需求的賣家需要注冊, 這個號碼并不是強制要求注冊的, 但是對于客戶來說肯定會優先選擇一個可以做JCT開票的供應商來下單,以此降低自己的稅收成本,對客戶來說也更有保障。
因此,JCT稅號將會普遍適用于日本賣家。
注冊了法人番號或者JCT稅號是否代表一定要申報和繳稅了?
不是的,在日本無論你是否注冊法人番號還是JCT稅號,目前來說, 都不是決定你是否需要申報和繳稅的標準,而是根據你的銷售額來決定的。我們之前的公眾號也反復強調過,決定是否銷售的閾值條件有三個:
基準期間銷售超額:
以企業財年(國內企業為1月到12月)的兩年前銷售額超過1000萬日元,需要承擔消費稅納稅義務;
舉例來說,2019年銷售額超過1000萬日元,那么2021年就是申報納稅義務年。
特殊期間銷售額超額:
企業兩年前銷售額未超1000萬日元,但上一個財年前6個月銷售額超1000萬日元,需要承擔消費稅納稅義務;
舉例來說,2019年銷售額沒有超過1000萬日元, 但是2020年6月前銷售額超過1000萬, 那么同樣2021年將是申報納稅的義務年。
兩年內新成立的公司, 企業注冊資本超過1000萬日元,需要承擔消費稅納稅義務。
但是,在這里要給大家強調一下,2023年10月1號開始,也就是新政實施開始, 只要選擇注冊JCT稅號,就相當于放棄了免稅閾值, 都必須要在次年的2月前申報納稅。
第一年不到12個月的銷售額,直接按照實際銷售額確定是否超閾值嗎?
不是的,在日本銷售,第一年的銷售額是需要平均逆算回12月的(即使實際銷售不到12個月)。
舉例來說吧:
如果第一年銷售是2017年6月開始的,截至12月底,只有8000000的銷售額,看似沒有超過閾值, 但是這一年需要逆算成12個月的銷售額會是8000000/7個月x12個月=13714285
這樣計算就是超過閾值了,那么2019年將被判定為納稅申報義務年。
這里一直說的銷售閾值是含稅還是不含稅銷售額呢?
簡單來說:
免稅企業的閾值1000萬是含稅銷售額;
課稅企業的閾值1000萬是不含稅的銷售額。
晚申報和晚支付日本消費稅會有罰金嗎?
會的,日本罰金制度比較復雜,每年有不同罰金比例:按照國稅廳法案2024 和9205,簡單總結為下:
1)沒有按時申報的罰金標準為:
50萬以內15%、50萬以上20%
2)申報后沒有繳稅的罰金
延滯稅,超過2個月以內7.3%,超過2個月以上14.6%
晚申報超過2個月:罰金為14.6%每年,第三年+7.3%每年, 第四年+8.4%每年
晚支付超過2個月:罰金為7.3%每年,第三年再加1%每年,第四年+2.4%每年
所以,這樣看來罰金最高時可以達到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