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的靈活性,以及保護、分配、傳承和管理財富的功能深得高凈值家族的青睞,客戶能夠根據自己的偏好靈活設計信托架構。境內家族信托是2013年興起,至今仍在快速發展,2022年1月新增家族信托規模更是創下一年新高。
家族信托的價值
家族信托這么搶手,其價值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呢?
一是實現家庭資產安全隔離。財富被創造出來以后,就無時無刻不面臨各類風險。如果提前將資產裝入家族信托,通過信托財產的獨立性,建立家庭資產的安全墊,那么今后委托人發生死亡、離婚、發生債務等情形,該財產一般都能免于遭受被繼承人繼承、被配偶分割、被債權人追索等風險。
二是家族信托可以實現家庭財富的定向傳承。家族信托具有非常靈活的利益分配機制,可以確保家庭財產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諧分配。尤其在特定家庭成員自身有局限時(如未成年、精神障礙等),可為他們提供充分的生存、醫療、教育等資金保障,使財產免于被侵吞、揮霍或不當管理。
家族信托優于遺囑的表現
遺囑也可以繼承財產,為何如今富豪們更傾向家族信托呢?遺囑很重要,但對于財富家族來說是遠遠不夠的。這是因為以下三點:
1.遺囑更多的是把財富一次性的、一股腦的交給繼承人,是一次性的繼承。財產通過遺囑的形式傳承時,若繼承人沒有學會管理財產,那么這可能就是一個災難。
2.遺囑主要傳承金融資本,而通過信托這種架構設計,除了傳承錢、股票、證券、房產等金融資本,同時也有利于鼓勵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的增加。
3.遺囑在設立過程、實際操作上也有很多具體的問題:
(1)在設立過程中存在許多變數,遺囑一旦公開,這時候面臨的是繼承人之間的財產分配是否公平的爭議,家庭矛盾很可能在當事人生前就爆發了。
(2)一旦發生意外,被繼承人去世之后,遺囑的效力可能會受到挑戰。
(3)遺囑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不公正。比如霍氏家族事件中它選擇四個遺囑的執行人,有兩個是他的兒子(利害關系人),他們都從自己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從大家的整體利益出發來執行,存在利害關系很難做到公正。
不過,遺囑和家族信托這兩個概念之間并不沖突,遺囑是設立家族信托的一種方式而已。
設立家族信托的前提
設立家族信托必須以合法合規為前提,若家族信托里有不當利得,那么這類家族信托隨時有被擊穿的風險。這幾類財產不同設立家族信托:
第一,非法的財產;
第二,不存在的財產;
第三,權屬不清的財產;
第四,未經批準的限制流通的財產。
因此,設立家族信托的時候,必須要保證注入家族信托的每一筆資產都是委托人合法、合規、完稅的私人無爭議財產。
在設立信托前,為了保障信托成立的合法性,受托人有義務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確保信托設立人有能力且有權力來成立以及長期維系該信托計劃。受托人對財富來源和資產來源的盡職調查越詳細、越準確,信托的合規程度就越高,信托內的資產受法律保護的程度也就越高。
在如今全球稅務合規的大環境之下,設立家族信托要更加謹慎,家族信托不是非法財產的保護傘,不要以為設立家族信托就萬事大吉,若不善經營,或者非法利得,惡意避債,則家族信托很可能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