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都或多或少有一些無形資產,包括商標、專利、版權等,要保護這些無形資產需要申請保護,例如商標要得到保護就需要到相關部門申請商標注冊,注冊成功之后才擁有商標的使用權,他人未經授權不可隨意使用。下面我們來介紹下泰國商標注冊的相關保護政策。
泰國對注冊商標的保護
1.民事保護
相較于未注冊商標,注冊商標可以獲得全方位的保護,泰國《民商法典》第420條規定任何實施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產或其他權利的人,應賠償他人遭受的損失。《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權利人享有獨占使用和利用該標識的權利,權利人可阻止他人商標搶注、禁止他人進口、銷售或實施許可及轉讓的行為。
2.刑事保護
泰國對于部分侵害注冊商標權利人提供了有力的刑事保護,如《商標法》規定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人,將被處以4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40萬泰銖罰金(可并處),以混淆為目的模仿注冊商標的行為人,被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20萬泰銖罰金(可并處)。
另外,對于未注冊的商標泰國也有相應的保護措施。對于未注冊商標保護主要限于假冒情形,此等情況下被假冒人可以援引《刑法》第272條或者《民商法典》第420條獲得一定的保護。《商標法》第46條明確規定除存在假冒商標的情形外,任何人都不得以提起訴訟的方式制止他人實施侵害未注冊商標的行為或獲得損害賠償。
注冊泰國商標的所需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人名稱和地址;
3.商標標樣(5x5厘米)(如商標圖規格超過此規定1厘米付費200泰銖);
4.注冊類別;
5.委托書。
泰國商標注冊時效為18-24個月左右,有效期為十年,到期后如需繼續使用該商標,到期前6個月需申請續展。
2021年3月起,泰國知識產權部(Department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P)先后啟動商標續展和商標注冊申請快速審查制度,大大節約了商標申請人在相關程序中的時間成本。
商標注冊申請快速審查制度
2021年4月5日,泰國知識產權部部長簽署聲明宣布,泰國將自4月16日起啟動“商標注冊申請快速審查制度”。通過該制度,符合以下條件的商標注冊申請可自申請日起六個月內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實質審查階段):
1.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不超過10項;
2.商品或服務描述符合泰國知識產權部的商品/服務描述建議手冊;
3.商標申請中不含補正信息(如名稱或地址變更)、轉讓或繼承備案、或主張經使用獲得顯著性的請求。
雖然泰國官方未明確要求但建議,希望適用該制度的商標申請人在申請信息中主動申請和說明。該快速審查制度同樣無需支付額外官費。
在此之前,泰國商標注冊申請自遞交后往往需要1到2年時間才能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上述快速審查制度無疑大大縮短了商標實質審查所需時間。
商標續展快速審查制度
自2021年3月1日起,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商標續展申請均可選擇快速審查:
1.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不超過30項;
2.商標注冊信息無變更;
3.商標續展申請系由權利人或指定代理人(代理委托書中須有代為收取注冊證的權限)所提交;
4.提交商標續展申請時一并請求快速審查。
該制度使符合條件的商標續展申請可在短短45分鐘內完成審查并獲得續展證書,且無需支付額外官費。
這一制度使商標權利人延續商標權利獲得了極大便利,尤其是當商標權利人需要同期辦理商標轉讓、變名變址等事項時,快速獲得續展核準使商標轉讓和變名變址在程序和時間的銜接上更加高效。
在申請注冊泰國商標時需要注意的是,泰國商標審查機構較少考慮中文組合后產生的新含義,而更加關注組合前每一個中文漢字的單獨含義。為了使國內市場中已經取得的良好聲譽可以更好地被在泰國當地工作居住的華人所識別,很多中國企業會選擇在泰國申請注冊中文商標。但是,由于泰國的官方語言為泰語,泰國的審查員對中文元素并不了解,因此對商標中包含的中文元素的審查會比較機械。比較常見的方式是將中文元素分割,通過申請人主動提供的含義,結合字典釋義及網絡搜索,進行逐字翻譯并審查。如果商標中漢字的一種含義與指定商品或服務有關,雖然整體為臆造詞,但仍會有較高幾率因被認定缺乏顯著性而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