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財通正式開通
10月19日,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正式開通,試點首日,境內共辦理“北向通”及“南向通”跨境匯款308筆,涉及投資金額3312萬元。中國銀行行長劉金在一個論壇上表示,截至20日晚,中行開戶量逾1200戶。
劉金表示,人民幣國際化發展規模逐步擴大,人民幣亦是全球第五大支付及儲備貨幣。去年人民幣跨境收付總額中,資本項目占75%以上。而近期開通的債券通南向通和跨境理財通,是內地和香港金融互聯互通新發展,都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使用開啟新空間。
劉金指出,市場主體跨境使用人民幣的動力增強,因為人民幣國際化對企業而言,有助降低匯率風險、拓闊融資渠道和提升經營效率。在全球經濟不確定因素增加的情況下,不少市場主體選擇人民幣產品,期望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中的使用。他并引述中行上半年的調查顯示,79%的受訪境內外工商企業考慮在跨境交易時,使用人民幣或提升人民幣的使用比例,創有調查以來新高。
目前,共有21家內地銀行、19家香港銀行、7家澳門銀行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上架了品種豐富的投資產品。
什么是跨境理財通?
《實施細則》規定,跨境理財通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投資者通過區內銀行體系建立的閉環式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或理財產品。
港澳投資者可以通過跨境理財通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內地居民也可以通過跨境理財通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投資產品,實現個人資產配置的多元化。
根據資金流動的方向,跨境理財通可以分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是指在大灣區的內地投資者購買港澳銀行的投資產品;“北向通”是指港澳投資者投資大灣區內地銀行的投資產品。
購買跨境理財通要滿足什么條件?
今年9月10日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規定,港澳投資者和大灣區內地投資者可通過當地銀行跨境購買對方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投資者在購買投資產品時,均需在投資產品購買地開立投資戶、在資金匯出地開立匯款戶。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對單個投資者實行額度管理,投資額度暫定為100萬元人民幣。
對于開展“南向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需符合一定的條件:
一是具有大灣區內地9市戶籍,或在大灣區內地9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
二是具備2年以上投資經歷;三是滿足近3個月家庭金融資產200萬,或凈資產100萬的最低門檻要求。
注意,投資者在購買投資產品時,均需在投資產品購買地開立投資戶、在資金匯出地開立匯款戶。瑞豐德永與香港及海外眾多國際銀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關系,為客戶安排境外銀行開戶及相關服務,我們協助客戶同銀行洽談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