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境外投資備案申報條件:
1、符合“境外投資”定義:境外投資指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2、主體和成立時間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均可申報境外投資。但是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
3、股東背景、資金來源、投資真實性要求:無法具體說明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資金來源(例如:自有資金、銀行貸款、以募集資金等合規方式獲取的資金)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的,很難通過審查;
4、近期被關注的六個境外投資類型:大額非主業投資、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境外上市中資企業退市等類型以及房地產、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領域的投資,受到主管部門嚴格審核。
深圳境外投資備案流程:
1、需要在深圳經貿委和商務部系統提交相應的公司信息,并準備相應的資料。
2、準備相應的紙質資料遞交至經貿委窗口,等待審核通過后領取證書,證書頒發后兩年內將投資款匯至境外,辦理備案核準以后需要每年進行年報。
3、領取證書后同時領取一份報道表,報到表需要在中國駐投資地大使館進行報到登記,報到表需大使館蓋章后將回執交回經貿委。
深圳境外投資備案所需材料
1、境內投資的主體信息
2、境內投資主體(深圳公司)較近上一年的財務報表
3、上一年度審計報告;
4.董事會/執行董事決議;
5、項目盡職調查報告(包括經濟技術、法律、財務、社區、環境等盡職調查結論);
6、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
深圳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時限:
項目備案表和附件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備案機關應當予以受理,備案機關在受理項目備案表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投資主體出具備案通知書,實際操作中,由于辦理境外投資備案證書的企業比較多,且資料復雜,一般辦理時長在1-2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