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收入的稅務豁免
自2003年6月1日或以后之源自海外的股息、外國分行的利潤、海外服務收入,可享有稅務豁免。主要稅項:
所得稅稅基包括在新加坡賺取的收入及收到的海外收入,非居民海外收入除外。其中的個人所得稅率介于3.5%至20%,是新加坡居民在前一年的收入以累計方式征稅。于海外工作的新加坡人(一年至少6個月),海外收入不需納稅;公司所得標準公司稅稅率為17%。采用推算制度,可以和股東所需繳付稅率相互抵消。
股息的征稅:新加坡實行單一公司稅制,公司就其收益所支付的所得稅款是最終稅款。股息取得者不用就取得的股息繳稅。
資本利得:新加坡不征收資本利得稅。
新加坡公司做賬
根據新加坡當地相關法律規定,所有在新加坡合法注冊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在指定時間內,提交ECI和From C(或From C-S)表格,這二者都是新加坡公司每年稅務申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ECI表格是用來填寫新加坡公司在相應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收入預估信息的;From C(或From C-S)表格是用來正式處理新加坡公司報稅使用的。新加坡公司做賬就是要如實根據這兩個表格的要求,整理匯總公司年度收支情況。
公司稅申報
除了“休眠公司”及公司營業額少于100萬新元且無常規征稅入息的公司外,所有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必須在公司財務截止日期的3個月內遞交公司的預估稅。若公司沒能在新加坡稅法規定日期前遞交報稅資料,或遞交虛假的報稅資料,公司本身以及公司董事將會被法院起訴以及罰款,嚴重者將會被判處監禁。
自2005年起,新成立公司前3個納稅年享有一定金額的稅務豁免。豁免金額以常規征稅入息的首30萬新元計算。首10萬新元可獲得完全稅務豁免,剩余20萬新元的常規征稅入息可獲得一半的稅務豁免。
申報要求:公司必須自財政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向新加坡稅務局申報其預估的應納稅所得額。公司必須在評稅年度的11月30日之前,對上一會計年度所得收入進行納稅申報。
罰款:逾期申報或未申報將被處以罰款。
裁定:納稅人可以要求新加坡國內稅務局預先裁定個別交易的稅務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