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桿式外匯交易牌照(俗稱3號牌照)是外匯交易方式的其中一種,主要靠國際外匯兌換率的變化來賺取利潤。但因為外匯交易的風險遠遠高于其他的金融交易,香港政府對從事此行業的公司也有著更為嚴格的條件。
辦理香港杠桿式金融牌照的要求:
公司要求
預申請杠桿式外匯交易牌照的公司必須是香港公司或者是依照《公司條例》已經登記注冊備案的境外公司,并且在香港有實體地址。
1、有一家依照香港《公司條例》注冊成立的香港公司,或依照《香港公司條例》登記備案的境外公司。
2、公司架構需要滿足一定要求,如設立完善的內部監控系統及合乎資格的工作人員,以便應對業務中可能產生的各種風險,保護投資人及客戶的利益。
由于外匯交易的風險高于其他金融交易活動,因此作為業務主體的香港公司也需要滿足相應要求,這些要求包括:
1、香港公司必須滿足最低不少于500萬港幣的實際認繳股本,對于某些特殊情況,認繳股本不得低于3000萬港幣;
2、香港公司必須滿足最低不少于300萬港幣的流動資金要求,對于某些特殊情況,流動資金的要求可擴展為1500萬港幣;
人員要求
香港證監會除了對公司有所要求,還對人員上又較為嚴格的條件。預申請杠桿式外匯交易牌照的公司需要委任至少2名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員出任香港公司的負責人,并且其中-名專業人員需要能夠時刻監督香港公司的業務情況。另外,2名負責人中需有一名委任人出任該公司的執行董事。
什么標準才算得上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員呢?就是需要通過以下描述項目中的任何一項項目:
在會計、經濟、工商管理、金融會計或法律專業取得相應學位(可以為其他專業,但以上2個學科成績必須取得合格);或
通過行業認可資格考試或取得國際認可的法律、會計或金融財務學位;或
具備5年以上的相關行業經驗(需要在申請日前連續3年從事相關行業) 。
當以上要求都可以滿足時,申請人可以將相關資料遞交于香港證監會,在通過審核時,香港證監會會向申請人發出杠桿式外匯交易牌照。
香港證監會也會從公司的財政狀況、償付能力、公司財政的穩健性、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學歷及資歷及公司合規情況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