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冊很簡單,沒有復雜的審核過程,但是如果經營一些特定行業的話還需要申請特指的金融牌照,例如,香港公司要經營證券投資業務的話,就需要申請香港金融4號牌照。
申請要求如下:
1、公司資質及資金要求
必須為依照《公司條例》進行注冊,并處于合法經營狀態的香港公司。或者是依照香港《公司條例》進行注冊備案的境外公司。同時必須擁有適合業務開展的公司架構,并設立完善健全的內部監控管理體系,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業務風險。
由于4號牌照僅對證券的買入和沽出提供咨詢意見,并不直接參與交易活動,因此香港證監會對這類金融服務企業的資金要求較低(但并不是沒有要求)。想要在香港從事證券咨詢業務,雖沒有強制要求實際認繳公司股份,但仍需要滿足不低于10萬港幣流動資金的要求,但對于某些特殊情況,仍需要滿足不低于500萬港幣的公司股本認繳,以及不低于300萬港幣的流動資金要求。
2、人員及資質要求
由于證券交易咨詢的結果,對客戶利益影響較大,并且極容易滋生金融內幕交易,因此香港證監會對于此類證券咨詢公司的人員,有較高的專業要求,具體體現在:
1)必須通過香港證監會的專業性認證,認證內容包括取得獲認可的行業資格考試;取得會計、工商管理、經濟、金融財務或法律專業學位(也可為其他專業,但必須在以上2個學科中取得合格成績);取得國際認可的法律、會計或金融財務方面的專業資格;具備5年以上相關行業經驗。
2)必須在緊接申請日6年內,擁有3年的相關行業經驗。并且具備最少2年的、經過證明的管理技巧和經驗。并通過至少1個本地監管架構的認可考試。
當滿足人員和公司資質的相關要求,才能向香港證監會提交金融4號牌照申請。而香港證監會通過一段時間的審核,才會向符合要求的申請者發出金融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