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注冊公司大體上來說有兩種類型:馬來西亞本土公司和納閩離岸公司。前者是實體公司,即投資者在馬來西亞當地實體經營的公司, 后者屬于免稅島即納閩公司。
納閩島是新興的離岸金融中心,是個很適合投資者規劃稅籌的地方。離岸銀行業務和保險、信托與基金管理,離岸投資控股及跨國公司其他的離岸活動在納閩都是非常具有優勢的。
注冊納閩公司優勢
1.政治、經濟和貿易環境穩定,基礎建設完善。
2.注冊程序便捷,成本相對低廉。
3.無外匯管制,外匯資金調撥自如。
4.有利于發展跨國業務,提升企業形象,同時方便引資、融資。
5.雙重稅務協議
6.100%外資獨資擁有,兩年工作簽證方便進出東盟國家。
7.具有高度保密性和靈活性強的制度。
注冊納閩公司條件
1.需一名公司的董事/股東出面登記;
2.公司董事/股東國籍不限,可為自然人或法人;公司可指定匿名董事及股東(非關系人);
3.需在當地備有注冊地址及法定秘書 (我司提供)。
注冊納閩公司所需資料
1.名稱:公司名稱只需要有一個英文名稱即可,也可加中文名稱。
2.公司業務性質。
3. 注冊資本:一般為USD13,000。
4. 股東/董事資料:所有股東的個人資料 (身份證/護照影本)和股份分配。
納閩有限公司雙稅制
依據《納閩島公司法》而成立的納閩有限公司(簡稱為「納閩公司),須遵守《納閩島商務活動稅務法 (LBATA)》。該稅法是專為吸引馬幣以外的資金到當地從事「國際商業活動」(注∶與馬來西亞以外的公司或個人從事貿易活動,兼且交易以馬幣以外的貨幣進行)而設計。納閩公司可以享有極佳的稅務優惠∶
1.從事資產控制,完全免稅;或
2.從事國際貿易活動,可3%企業利得稅,須提交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
3.從事國際貿易活動,繳納年度稅金RM20000,即可獲豁免提交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可見LBATA 的稅務優惠是非常吸引。當局為防止避稅,LBATA同時訂明納閩公司與馬來西亞的企業或居民進行貿易(必須不是以馬幣進行)後,納閩公司源自該交易的收入須遵照馬來西亞聯邦政府的《所得稅法 (ITA)》,現時稅率為經審計利潤的24%。
所以在馬來西亞注冊公司即可本土經營,又可以離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