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設立外資公司的流程
1、外商投資申報:
投資申報需提交的資料:申報書一式2份(包括不同類型的新股、原有股份、長期貸款等的外商投資)外國人國籍證明書材料;外國人為法人或團體,須提交所在國政府或其它有關權力機構頒發的登記(謄本)證書,或可證明其身份的所在國的其他材料;外國人是個人的,須提交所在國政府或其它有關權力機構所頒發的市民證書、護照等可證明國籍的材料。此外,視情須提交相關追加資料,包括:關于出資目的物的證明材料;其它與股份取得相關的證明材料;委托書(包括委托代理權、委托申報、委托申請許可等)。不同類型的投資申報所需資料除前述共性的以外還須按投資類型提供相關資料。
2、投資資金匯款:
投資資金原則上必須以外國投資者本人的名義,通過外匯銀行進行匯款。在納入股金的過程中,銀行發放股金納入保管證明書(法人成立登記時需要)以及外匯購買證明書(外商投資企業注冊時需要)。
3、法人登記注冊:
準備好所需各項材料, 在管轄區法院及稅務署進行登記及注冊(具體事項見法人及事業者登記、注冊程序)。完成法人成立登記或事業者注冊后,新設公司原則上已成為有效法人,即可向新設法人賬號匯款。
4、外資企業注冊:
外國投資者(代理人)或外商投資企業,自完成出資之日起30天內須向委托機構進行外商投資企業注冊。
外商投資企業注冊需提交的材料:
1、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申請書;
2、外商投資企業的法人登記簿謄本(法人事業者) 或事業者注冊證復印件(個人事業者);
3、外匯購買證明或外匯存款證明復印件;
4、股東名冊(法人印鑒簽章、簽章副本)或股份款項交割憑證材料。
注冊韓國公司注意事項
韓國公司注冊沒有資金限制,因此,只要有100韓元即可以設立法人。但是注冊資金過小會造成法人銀行賬戶的申請,同時還有可能拒絕頒發事業者登錄證(類似于營業執照),所以我們建議將初期的注冊資金設定在100萬韓元左右。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行業存在最低注冊資金的要求,因此在律師的幫助下先了解具體行業的最低注冊資金要求后再注冊公司。
股東一人也可以注冊新的韓國公司,但是建議再設定一名非股東成員(理事或者監事)。因為設立法人的程序中需要調查報告人,只有非股東成員或者公證律師才能擔任這一角色。若委任公證律師辦理此業務時,需要耗費將近100萬韓元的服務費,因此設定一名非股東成員會大大降低設立法人的成本。
公司名稱中必須要包含“株式會社”。“株式會社”可以任意放在公司名稱的前后。還有起公司名字不要過長,因為公司名稱過長會導致銀行轉賬記錄中無法顯示后面的幾個字。因此在起公司名稱時,要么把“株式會社”放在公司名稱的后面,要么起一個簡短的公司名稱。公司名稱中不能混用韓文和英文,但可以在括號內并記英文。需要注意的是,此時韓文名稱和英文要發音相似才行。